第一百一十一章 夺城(4)(第五更
ps:是这8号的第五更,还有没收蔵的,请抓紧收蔵下一!
…
轰隆隆!华商会三层的大楼一倒,让大地都在震动。
不论在什么时空,大火是都建筑,最可怕的对手。
“陛下…!”蒙阿牛大声吼道。
此时经已由不得蒙阿牛不

动了,要道知⻩云就在华商会里面。
本⾝华商会大楼不倒,那么⻩云有还可能隐蔵在个一角落里面,侥幸求生。
然而当华商会的大楼一倒,也就代表⻩云彻底失去了生存的可能。
华商会大楼塌倒的煞那,看的蒙阿牛是肝胆俱裂。
至甚整个炎⻩国的士兵,⾝和心都被浓雾所遮盖。可以说自从⻩云导领
们他一来,让们他的⽇子过的更好,让们他家人生活的更完全。
对于们他来说,⻩云在炎⻩国,绝对保持天神一样的地位。
可是如今这位炎⻩国的天神,很可能葬⾝在火海之中,这绝对是不
们他所愿意见到的答案。
“速度救火,谁敢怠慢,一律杀无赦。”蒙阿牛怒红的眼珠子,佛仿要冒⾎一样。
在蒙阿牛的监督下,不论是炎⻩国的士兵,是还凌云城的居民,都始开拼命救火,为因
们他都怕蒙阿牛一怒,来个一屠城。
在这个时空,有资料记载的屠城,就有数百起,且而这还是只,在牤牛属国周围的几块领地。那些更大的地盘,估计屠城的数字会更加的庞大。
所有人忙碌了两个多小时,华商会的大火,终于被剿灭,偶尔有还两个地方,冒出火焰来,不过经已翻不起大浪来了。
“找,立刻给我找,每一处有可能的地方,都要给我翻下一。”蒙阿牛嗓哑道:“就算陛下死了,那么我也要看到陛下的尸首。”
一时间,所的有人放掉手的中兵器,始开拿起锄头,拿起铁锹,始开从华商会大楼的遗迹之上,寻找⻩云的踪影。
大约十几分钟去过之后,一名士兵惊恐的道:“蒙将军属下…发现了…”
“你发现了什么?”蒙阿牛道。
“属下发现了一

,经已烧黑了的骨头。”
“什么。”蒙阿牛急匆匆冲去过,然后拿起骨头鉴定了会一道:“这是不陛下的,继续给我找。”
不会一,又一名士兵,从灰尘里面掏出来一

骨头。
然而蒙阿牛,是这看了一眼,随后继续道:“是不,继续给我找。”
一晃天经已亮了,炎⻩国的士兵,从华商会的遗址上,翻出来数百

骨头,其中有大有小,有头有脚,但是蒙阿牛每次只看了一眼,就说那是不⻩云。
终于也不道知是谁从地上,挖出来个一镶着金边的⾐袖。这个⾐袖,隐蔵在地面的个一裂

里面,此因侥幸逃过了火焰的燃烧。
蒙阿牛拿去过一看,顿时道:“陛下定一在这附近,此地给我加大力量寻找。”
很明显,这个⾐袖就是⻩云⾐服的袖子,当初⻩云刺杀老城主的时候,一时不小心被⾝后的⻩渤十三大盗之一,砍下了一块⾐袖。
…
此时负责驻守在地道的杨钊,经已按照蒙阿牛的吩咐,一路顺着地道清点进凌云城。在地道內部,杨钊又抓捕了两个⻩渤十三大盗的头头,至此杨钊经已抓了四个⻩渤十三大盗的头领,其中包括老四,老十,老十一,老十三。
杨钊然虽在⻩云⾝边呆的时间并不长,当时当时⻩云收降杨家人的时候,所表现的能力,是还深深的让杨钊折服。
以所杨钊对于,⻩云的事情,也有定一的了解。
面对蒙阿牛那紧张的神情,杨钊道:“蒙将军,陛下武功⾼強,想来不会被困于火场之中。属下认为既然这场火,乃是⻩渤十三大盗之一的百变盗君所放,那么咱们为何不将其找来,仔细询问下一当时的情况?”
“好,你所说的不错,立刻将那个杂种带到此地来。”蒙阿牛一听杨钊的话,顿时眼睛一亮吩咐道。
片刻,经已被五花大绑的百变盗君,被带到走了华商会的遗址。
“呸,们你这群该死的八王羔子,要么就杀了我,要么就放了我,没事带我来火场⼲什么?”百变盗君神⾊一凝,不解的道问。
“百变盗君,本将军来问你。”蒙阿牛一把抓住百变盗君的脑袋,道问:“你在此地防火的时候,可曾看到华商会的人?”
“什么华商会,此地华商会的人,是都假冒的,真正的华商会副会长廖赞先生,早在赶来凌云城的路上,就经已被人消灭了。”百变盗君诡异的笑了笑,为因他是第个一
道知此报情的人,然而他刚完说,随后看到蒙阿牛的脸⾊由⽩变青:“等等,今⽇们你攻城,而这群假扮华商会的人,则给们我来了个一鸿门宴,难道们你是一伙的?”
“不错!”蒙阿牛并有没狡辩。
“哈哈,真是太好了,老子一把火,至少也要烧掉们你炎⻩国十几人,一命顶十几条命,那么老子就算死,也是值得的。”百变盗君神⾊一转,道:“且而,从们你的样子上来看,想来被火烧死的人,官职定一不会小,否则们你也用不如此的紧张,哈哈…真是太畅快了。”
“去死吧!”蒙阿牛怒不可及,在百变盗君诧异的目光之中,蒙阿牛直接夺过来一把砍刀,然后看在百变盗君的脖子上,顿时将一人二分。
斩了百变盗君,蒙阿牛脸⾊铁青的着看杨钊道:“你立刻回到城主府,给我将那些⻩渤十三大盗的人,全部拉到午门,今⽇午时本将军,要在午门,替死去的军士报仇。”
“诺。”杨钊转⾝离开了火场。
在现炎⻩国的士兵,群情

愤,以所不需要有个一站出来,将这场火浇灭,否则让这群士兵震怒来起,定一会产生许多不良的后果。
然而就在此时,火场的中心,出现了个一清脆,并且不谐和的声响,紧接着个一黝黑的手臂,从地底下伸了出来,抓住一名士兵的脚环:“该死的百变盗君,他


的一点也不守信用,才九分钟就始开他妈的放火,弄的本国主差一点有没变成烤全人。”
…
[2042458,《方寸杀》]
什么样的刺客算拉风?
精通易容,伪装,礼仪,陷阱,医学,文学,下毒这些够么?

光下,是翩然佳公子,诗剑双绝,有红袖添香,引的无数少女,贵妇甘心倒贴!
黑暗中,是最冷⾎的刺客,管你是什么⾝份,看不顺眼,一概直接抹杀,样这够拉风么?
近在咫尺,人尽敌国!
方寸之內,有我无敌!
样这的刺客,够拉风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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