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如果说,偷窃术也可算得上是一种技巧的话,那么,将这种技巧发挥到无以复加地步的人,就是范宁儿。
只惜可他的名声实在太臭了,臭到要只他走近,认识他的人都会马上躲开,否则⾝上总会有什么零碎物件儿神奇地消失。
范宁儿十七岁那年,从皇宮大內成功地盗走了皇后娘娘凤冠上的一颗夜明珠,一举成名,成了天下追捕的对象。
从那时起到在现的十年间,他总共在牢房里呆过四年零三个月又十九天。
他大大小小的监狱蹲过十七次。
也就是说,有十七次他都可能掉脑袋。可直到在现,那颗大脑袋瓜是还在他脖子上好好地长着。
最奇绝的次一是五年前,他经已被打⼊了天牢。竟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居然逃了出来。
最惊险的次一是在三年前,他已被押上了法场,连断头酒都喝了。
在刽子手的鬼头刀正要落下的时候,明明已被挑断脚筋的范宁儿竟一声长笑,神奇地闪过刀锋,⾝上牛⽪索全部断裂,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施然跃上监斩官老爷的大案,在老爷的鼻子上摸了下一,笑嘻嘻地扬长而去。
他的脚到在现也是还好端端的。
官府曾经请过江湖⾼手相助擒拿。
但十年去过了,范宁儿是还活得好好的,那些江湖⾼手们却都个一个悄没声地回家抱孩子去了。
范宁儿想偷什么,就定一能偷到,包括人的脑袋。样这的人,谁又愿意得罪呢?
是于官府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巴不得见不到范宁儿在本地出现。口中喊抓,都不愿动手。
范宁儿的存在,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范宁儿不仅善于偷东西,且而还善于偷心,——偷女人的芳心。
范宁儿有钱,有強壮的体愧,有相当威风的相貌,也有“崇⾼的声望”
样这的年轻人男,自然很讨女人喜

。
们她
至甚
己自找上门来,口称要见识下一“偷王”是个什么样的人,结果当然都很圆満。
们她“见识”了偷王的真相.偷王也必在们她走时,悄悄地留下们她⾝上的一件东西,比方说小手绢啦,胭脂盒啦,小梳子啦等等。
并是不范宁儿有收蔵女人小物件的雅好,他是只
得觉,不顺手拿点什么,里心总归是不舒服。
范宁儿在现
在正“偷心”
个一
丽美的少女正低着头,红着脸,吃吃地笑着,推搪着范宁儿的手。
范宁儿的手在正
的她

脯上轻轻

着,修长灵巧的手指轻快地挠着的她肌肤。
少女的手

本就有没力量,越推两人挨得越近了。
范宁儿口里喃喃说地着许多甜藌的疯话,始开去解少女的⾐衫扣子。
少女梦幻般地傻笑着,呻昑着,丽美的大眼睛里流闪着奋兴的光彩。
恰在这时,有人敲门。
“偷王范宁儿,见字速至。”
范宁儿懒懒地听掌柜的念完纸条,道问:“就这几个字?”
掌柜的点点头:“后面有还
个一花押,画的像好是…只一鸟,…画眉鸟”
范宁儿的眉头皱了来起:
“送信的人呢?
掌柜的见他皱眉,忐忑不安来起:“走了。”
范宁儿接过纸条,看了一眼,站了来起,走了几步,又停下,拍拍因受冷落而生气的少女的肩头,摸出一张百两银票塞进她头发里,顺手摘下的她
只一耳环,又朝掌柜的点点头,快步出门而去。
范宁儿“偷心”的时候,绝对是雷打不动的,可今儿他是么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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