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里们我要叙述的,是汉斯·卡斯托尔普的故事。写这个故事的目的并是不
了为他个人(为因读者将会了解到,他是个一心地单纯至甚是惹人喜爱的青年),而是了为故事本⾝;在们我看来,它是值得大大描写一番的。不过了为汉斯·卡斯托尔普着想,们我可得记住是这他的故事,而并非发生在任何人⾝上的任何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好久前以,也可以说已完全是历史的陈迹,此因叙述时无疑须用事隔多年的去过时态。
这对故事来说并是不什么缺点,而恰恰是个一优点;为因故事必然在去过发生,们我可以说,它离在现愈远,故事的趣味

愈強,对写故事的人——他对去过的事往往像术士那样,能洋洋洒洒地信手拈来——也就愈有利。对这个故事来说,情况也是一样:它像当今许多主题一样,涉及的也是各⾊各样的人群,而对笔者并无丝毫牵连。它时间上比讲故事的年代早得多,它的年份不能用⽇子计算,它所穿贯的时间究竟有多长,也无法用太

的出没来衡量。一句话,故事离在现究竟有多远,时同间确实有没什么关系——这种说法,恐怕是作者想玩弄下一故事情节神秘莫测令人捉摸不透的一种花招吧。
不过们我不能有意蒙蔽事实的真相。们我这个故事离在现
么这远,是为因它是在世界出现某种转折点之前——这种转折点在人们的生活和意识上留下很深的裂痕——发生的…它发生在——或者们我故意避而用不
在现时态——它曾发生或经已发生在很久之前,发生在那些遥远的⽇子里,也就是在世界大战前以的社会里;在这次大战爆发时,有许多事正好从头始开,但一旦始开就几乎不会终止。不错,它是在大战之前发生的,尽管离大战的时间并不太远。不过,故事发生得愈“早”它是不就愈鲜明地富于“去过”的特⾊,因而也更为完整,更有传奇

?此外,们我这个故事就本质来说,就处处体现出传奇的风味。
下面们我就要将它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地叙述一番——哪个故事会因它所需的时间与空间而显得过短或过长呢?们我不怕人们责难,说们我过于追求细节;们我倒倾向于样这的观点:有只详尽的情节才能真正引人⼊胜。
此因,笔者对汉斯的故事并非一挥而就。一星期七天的时间是不顶用的,七个月也不够。最好他事前不要讲明,他为这篇故事埋头构思究竟花了他一生中多长时间,天晓得,时间居然要花七年哩!
在现
们我就始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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