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摸石头过河
费城会议是否有权撇开《邦联条例》另立宪法的问题,实其在会议一始开(5月30⽇)就有人提出过了。前面们我
经已讲到,南卡罗来纳的科兹沃斯·平克尼将军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另外,马萨诸塞的艾尔布里奇·格里先生也有同样的疑惑。
不过,这个问题在5月30⽇那天并有没引起反响,一直要到9天后以才有人旧话重提,且而争论

烈。是这很奇怪的。为因在们我
国中人看来,名不正则言不顺。费城会议连己自的任务和权限是修约(修订《邦联条例》)是还制宪(制定《联邦宪法》)都搞不清楚,么怎还能把会开来起?
这里面又有好几个原因。
首先,对于会议的

质和职责然虽有人存疑,但有一点是大家都不怀疑的,那就是邦联的现状不佳,邦联的前途堪忧,目前这种近似于无府政的状态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这就要开会,也要对《邦联条例》至甚对“邦联体制”动手术。对此,代表们均无异议。只不过大家还不清楚,这个手术到底会动多大,这次会议也到底会走多远。这一点,不要说代表们不清楚,就连会议的发起人和方案的始作俑者,如比麦迪逊、伦道夫,也不分十清楚。麦迪逊在5月31⽇的会议上说,他来开会之前,曾经有个一強烈的愿望,主张一一列举新府政的各项必要权力和这些权力的具体定义,却也怀疑这种做法是否切实可行。在现他的愿望依然存在,怀疑则有增无减。他的观点最终会走向哪里,他己自也说不清。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那就是:要只能够为整个社会构建个一新的府政框架,也要只这个府政是能够为民人提供全安、自由和幸福的,那么,对于任何具有奠基

意义的意见,他都不会退缩。
这大约也是大多数代表的立场了。此因,们他心照不宣地决定暂时“不争论”即不争论会议的

质和职责,先把会开来起,走一步看一步,摸石头过河。如果后最只不过是修约,最好;如果硬要制宪,再说。反正制宪也好修约也好,都得先开会。如果一始开就要“正名”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在现想来,国美
民人
的真要庆幸们他的建国领袖是都些务实的人,是不书呆子。为因这些人不但有没坚持“必也正名乎”且而采取了一系列务实的做法。比方说,了为提⾼效率,先讨论大家感趣兴或者有可能取得共识的问题。讨论够了,就表决。成

个一表决个一。如果不能取得共识,就先搁置来起,后以再说;而一旦取得共识,则表决存档,并作为下次讨论的先决前提。也就是说,摸到了石头,就跨去过;碰到了暗礁,就绕着走。先易后难,先求同后存异,一步步朝着预定的目标前进。
样这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避免了为因分歧太大而分崩离析,或因问题太难而无法进行。如比会议是否有权另起炉灶,是个一难题,大家就不发言,先挂来起;建立国全最⾼府政,大家都有共识,就进行表决,先定下来。样这,随着会议的进行,总归会不断有决议产生。这些决议慢慢积累来起,就形成了宪法的框架。等到有人再来反对时,则木已成舟,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前功尽弃。即便有所不満,也同意妥协,以免功亏一篑。这种做法,你说它是政治智慧也可,说它是无可奈何也行,至甚说它是“

谋诡计”都成立(确有部分学者持此一说)。但在我看来这无关紧要,重要是的
们他把会开来起了,且而
后最还把宪法制定了出来。
这里面无疑有着麦迪逊的功劳。詹姆斯·麦迪逊,弗吉尼亚人,祖先是木匠,⽗亲是地主,己自则毕业于新泽西学院(即今普林斯顿大学),来后又自学法律。他⾝材矮小(1。6米),体质瘦弱(47公斤),虽有兵民上校军衔却并无作战能力和功绩。上帝赐予他的,乎似
是只非凡的智慧,这使他在政治领域长袖善舞游刃有余。在国美的建国史上,先后有过三次大分化,麦迪逊每次都站在了胜利者一边。第次一是立独战争时期,美利坚民族面临生死抉择。联合殖民地的领袖们一派主战,一派主和。后最主战派胜,主和派淡出政治舞台,麦迪逊是主战派。第二次是制宪会议前后,13个邦走到十字街头。邦联领袖们一派主张联合,一派主张分治。后最主张联合者胜,主张分治的淡出政治舞台,麦迪逊主张联合。第三次是华盛顿执政期间,府政
裂分为以杰斐逊为首的一派(后发展为主民共和

)和以汉密尔顿为首的一派(联邦

人),麦迪逊是杰斐逊的亲密战友。较量的结果,杰斐逊当选第三位总统,连任8年。麦迪逊作为杰斐逊的国务卿顺利接班,又连任8年,然后

班给己自的国务卿门罗,同样连任8年。联邦

人淡出政治舞台,只剩下个一约翰·马歇尔在最⾼法院孤军奋战。麦迪逊每次都站在“正确”的一边,这个人真是好生了得!
实际上,尽管出席费城会议时麦迪逊资历尚浅(时年36岁,弗吉尼亚议员),威望远不能和华盛顿、富兰克林们他相比,却是这个群英荟萃的会议的核心和灵魂,来后史学家至甚称他为联邦宪法之⽗。这说明麦迪逊必有过人之处。

据佐治亚代表威廉⽪尔斯的《制宪会议代表

格描述》,们我发现他有三大优点:一、集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和学问家的博闻強记于一⾝;二、

悉法律和政治,对邦联的事务了如指掌;三、循循善

,侃侃而谈,特别会说服别人。此因,他在制宪会议中是总处于引导地位,在辩论的任何关头,是总作为最了解情况的人走在前面。
托马斯菲杰逊,国美开国领袖之一,《立独宣言》的起草人
⽪尔斯说的法并不夸张,麦迪逊确实是费城会议的掌舵人。他道知什么时候应该扬帆远出,什么时候应该躲避风浪。5月30⽇,会议刚刚做出应该建立个一由最⾼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组成的国全
府政的决议,代表们就因国全议会的席位问题产生严重分歧。麦迪逊提出,新的国全议会,不能再像《邦联条例》规定的那样,每邦1票表决权。这个提议得到宾夕法尼亚代表古文诺莫里斯的附议,特拉华代表团团长乔治里德却提出強烈议抗。里德说,特拉华代表团的使命,受到本邦议会授权的限制。特拉华议会的授权书说,该代表团不得同意改变每邦1票平等表决权的规则。这个授权,是在会议一始开时就宣读过的。如果定一要把这种改变确定下来,本代表团就只好退出会场,回特拉华去了。
这当然不行。尽管麦迪逊仍然坚持己自的观点,也相信这一改变终将实现,却认为应该照顾代表们的感情,不能刚一开会就把特拉华代表团弄得很尴尬。他建议暂缓讨论这个问题。会议同意了他的建议,改为讨论国全议会是否应该实行两院制。
这个提案在第二天很顺利地就通过了。这就形成了会议的第二个政治决议:国全议会应由两院组成。在来后的几天中,会议还通过了一系列决议,比方说,国全议会第一院(即众议院)议员由民人选举,第二院(即参议院)议员由各邦推选,邦联议会的立法权全部移

国全议会,国全议会对各邦无能为力的所有事务都有立法权,对各邦议会的违宪立法有否决权,等等。另外,会议还通过决议,设国全行政长官一人。该行政长官控制立法的复决,有权否决议会的立法,但议会两院可以分别以2/3的多数否决行政长官的否决。这些决议是都
分十重要的。它们是与会代表合作的结果。
惜可,好景不长,仅仅才过了9天的“藌月”麦迪逊们的“石头”就摸不下去了。为因
国美宪法这颗“太

”固然在一点一点上升,笼罩在它头顶上的疑云也在一点一点积攒(这一点们我后面还要细说)。继特拉华代表团差一点就要退场之后,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马萨诸塞的艾尔斯沃斯·格里,南卡罗来纳的⽪尔斯·巴特勒等人都提出了尖锐的意见。是于,到6月9⽇,就有人公开发难,不但指斥费城会议有“篡权”嫌疑,且而还提出了个一新的方案,和作为会议主流意见的《弗吉尼亚方案》分庭抗礼,震撼会议,影响深远。
这确实是个一可以和麦迪逊抗衡的人物。他的⾝材比麦迪逊还矮小(不到1。6米),年龄也只比麦迪逊大几岁(42岁)。他⽗亲是卖⽩铁工艺品的,己自则毕业于新泽西学院,和麦迪逊是校友,且而和麦迪逊一样精通法律。⽪尔斯的《制宪会议代表

格描述》说他是“那种力量会溅到你⾝上,引起你好奇和吃惊的人物”但是,他又是为人谦虚,做事低调,不喜

抛头露面的人。这就决定了他不同凡响的风格。⽪尔斯说:“他在选择切⼊辩论的时间和方式上,真是炉火纯青。不到把握主题,决不轻易开口。”然而他一旦脫颖而出“人人都噤不住赞扬”也就是说,他是不那种随便出手的人。但该出手时,定一出手。且而,他不出手则罢,一旦出手,便见⾎封喉。
这个人,就是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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