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制度并不能保证一切
们我不妨就拿医生的红包这件事来做个分析。
凭良心说,我对医生收受红包,是持同情态度的。老话说,⻩金有价医无价。又说人命关天,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生命毕竟是最可宝贵的东西。以所,个一医生,如果医德医术都好,起死回生,妙手回舂,就该拿⾼薪、得重奖。惜可
在现还做不到,也就只好由病人来奖励了。但是,另一方面,病人经已按照规定缴纳了医疗费用,再送红包,岂是不在完粮纳税之后再

“耗羡”吗?再说了,奖励应该是在事后,红包却必须送在事前,这和送“冰敬”、“炭敬”又有什么两样呢?此因,它又是一种非典型败腐。问题在于,尽管官方三令五申,媒体也再三披露,但要只
己自家里有人要上手术台,病人家属就会千方百计地给医生、护士、⿇醉师送红包,挡都挡不住,这又是为什么?
说⽩了,是不放心。
谁都道知,当个一病人走上手术台时,他就把命

给医生了。手术的结果,他己自是完全不能把握的。从理论上讲,个一手术,有三种可能:成功,基本成功但有后遗症,失败。造成这三种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在那些不懂医术的病人里心,则认为全在医生的“一念之差”是这
们他千百年来和官府打

道得出的经验。在们他看来,病人做手术和草民打官司,是个一道理,即是都把己自的小命

给个一素不相识、却又握有生杀予夺之权的人去布摆(只不过病人

是的⾁体生命,草民

是的政治生命)。布摆的结果,他己自是不道知的,也是不能控制的,你让他么怎放心?
事实上官府的断案,也有极大的随意

。所谓“官断十条路”也就是在相当宽泛的范围內,左一左,右一右,宽一点,严一点,都合法。反正么怎判是都官有理。上级考核下级,就更是如此。“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个一
员官管事多,可以说他勤勉,也可以说他无事生非,扰民;个一
员官管事少,可以说他懒惰,也可以说他无为而治,⾼明。反正嘴是两张⽪,咋说咋有理,且而是谁有权,谁有理。
这就不能不事先提防。实际上许多人的送礼,并不定一就是想攫取更大的利益,多半是还
了为避免伤害。在国中传统社会,个一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如果要想伤害个一并无权力的平民老百姓,那是很便当的,有时至甚不过举手之劳。关于这一点,吴思的《潜规则》里面举了许多生动的例子,我就不重复了。我认识一位裴响铃老人,原先在一家报社当记者,只为因
导领看他不顺眼,就趁“反右斗争”之机把他送去劳教,连手续都有没办,也有没送审和报批。相反,这位受害者要为己自讨个公道,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后,裴老写了一本书,叫《我这一生》,由燕山出版社出版,有趣兴的读者可以去看看。
实其,要只看过几出古装戏,多少有点历史知识,便都会道知“民告官”有多难。拦轿喊冤,要先“掌嘴”(也就是打耳光);上堂击鼓,要先打五十大板;告御状(也就是向最⾼法院申诉),要滚钉板(也就是趴在钉満钢钉的木板上背诉状,且而要背得一字不差)。以所,如果是不有天大的冤情,几乎有没人愿意去告官。何况,就算民告官不那么难,该走的程序总还要走。等你把所的有程序走完,很可能人经已杀了,牢经已坐了,所有该受的罪也都经已受了,至甚你经已倾家

产家破人亡了。比起送红包来,哪个合算?相反,如果要只送了红包,就能解决问题或者不受伤害,又有多少人会不送?
可见,红包,是用相对较少的代价换取公正和全安的经济手段,也是国中人(包括老百姓和地方官)在千百年历史中付出⾎的代价才换来的人生经验。在整个社会尚未得到合理的改造之时,们我不能单纯地谴责红包。
既然红包反正要送,那么,有个“例”有个“规”总比有没好。至少,大家里心不会一点底都有没。也就是说,人们并不指望不送红包,而只希望能有个规矩。这个规矩应该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它能规定个一大致“合理”不太离谱的价格,并能有个一方便的渠道把这个价格告诉们我;第二,应该能让当事人道知如何送,保证能送到,对方不会嫌少或拒收;第三,红包送达后以,己自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如果大家都能按照这三个标准做事,那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取消红包?想都不要想!
那么,能不能建立一种制度,让们我的民人(也包括下级员官)用不送红包,己自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或者就能得到公平的待遇公正的评价呢?这当然是应该努力去做的事,且而应该说也做得很努力了。这些年许多人都有个一共识,就是认为败腐之以所“野火烧不尽,舂风吹又生”是为因制度不健全,让人钻了空子。此因应该加快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这当然并不错。但如果为以
要只有了完善健全的制度就万事大吉,却未免过于乐观。在我看来,再好的制度也是只“术”是不“道”“道”不变,变“术”是有没用的。且而,说得悲观一点,只怕是制度越严密,败腐就越严重。
这是不危言耸听,也是不杞人忧天,而是我己自的切⾝体会。就说学术界,这些年建立的制度可以说是够多的了。评职称、评博导、评博士点、评重点学科、评奖,都有种种繁琐的、细致的、量化的、可

作的规定,还建立了诸如“匿名评审”之类据说是很“科学”的制度。结果么怎样呢?依我看,照样是还“该上的上不了,不该上的上了”且而比先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比评职称,前以是开教授会议,由教授们决定谁上谁不上。来后说是这“人治”要不得,要改成“法治”定出种种条条杠杠,对号⼊座。比方说当教授要权威刊物论文多少篇,核心刊物论文多少篇。样这一来,学校评职称,就变成了刊物评职称。是于这些刊物的行情大涨,大家都到们他那里去拉关系走后门。一旦获得这些“硬件”学术⽔平再差的人也变得牛⽪哄哄,拿着这些论文理直气壮地要职称,谁不同意他说谁败腐。至于这些所谓的“论文”⽔平到底如何,至甚是是不“

手”捉刀,则是有没人管的事。此因,自从实行了这些制度后以,学术界的整体⽔平不但有没提⾼,反倒降了下来。
同样,所谓“匿名评审”也不管用。不错,送材料的时候,申请人的名字是匿去了。材料寄回来的时候,评审人的名字也匿去了。但材料寄给谁,寄是的谁的材料,负责寄送的人道知呀!样这一来,申请人和负责人关系的好坏,就起到决定

的作用了。结果,常常是这边材料还有没寄出,那边就接到了说情或者告状的电话。如果是评博士点、评重点学科、评奖,还可能会有人拎着大包小包登门造访。老实说,这事我也⼲过,既托过人,也受过托。国中社会是个一人情社会,你不能一点面子都不讲。如果是你的老朋友、老

人、老同学,至甚是先前于你有恩的人找上门来,你能不大开方便之门?至少,在不太离谱的情况下,你不会太坚持原则吧?
所有这一切,都不违反制度(向评审人说情或者告状除外,但你永远查不出)。尤其是发表论文达到多少篇就可以当教授,更不违反制度。如果评审不能通过,还会有人打抱不平。结果,们我就“合法”地评出许多

本不合格的教授、博导。我不道知
们他是该叫“的真假教授”是还该叫“假的真博导”许也该叫“非典型教授”吧?这可比做假凭文还可怕。假凭文总归可以查出,这些“的真假教授”和“假的真博导”却可以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不知廉聇地误人弟子,直至把们我的学术界搞得乌烟瘴气。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还
为因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这话没错。但是,再完善再健全的制度,也是靠人来执行的。人不变,制度再好也有没用。后最的结果,恐怕是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不胜防。国中人在这方面,可是积累了上千年的经验。此因,

本的问题在于改造社会,改造国民

,这可是比经济体制改⾰和政治体制改⾰重要得多,也艰难得多的事情,正可谓任重而道远。
以所,非典型败腐和非典型肺炎一样,是不好对付的。至甚
们我还可以说,非典型败腐比非典型肺炎更难对付。为因这场病,们我民族经已得了很多年,也治了很多年,却一直治不好,以至于弄得几乎人人是都带菌者,时时是都潜伏期。其原因,就在于前以开出的药方,多半治标不治本,反倒弄得那病毒有了抗药能力。治标不治本的原因,则又在于有没找到病

。此因,要

治非典型败腐,就必须对它进行病理分析。
实际上,要只稍加分析,们我就不难发现,所谓非典型败腐,实其是一种区域

历史现象。原始社会有没,发达家国也不太多(们他那里有败腐,但很少有非典型败腐)。它的疫区,主要在发展国中家,尤其是那些有着东方专制主义传统的发展国中家。如果再缩小检索范围,则又不难发现,无论典型败腐,是还非典型败腐,都无不发生在权力关系之中。败腐这东西,场战上有没球场上有,商场上有没官场上有。场战上靠是的武力,商场上靠是的财力,它们都不靠权力。商场上如果也要搞败腐,则这种商业活动必与权力机构有关,如比和府政做生意,或需要府政的批文。此为际国之通例,故西方发达家国也频频爆出此类丑闻。场战上如果也搞败腐,则必非真正的战争。所谓并非真正的战争,是指战争的一方

本无心作战,作战双方是非对抗

的(如比
国美与伊拉克)。至于球场上出现败腐,则为因赛事原本可以看作一种带有表演

和商业

的“虚拟战争”当然很容易被收买。
显然,败腐是与权力和利益有关的事,是权力与利益之间的一种

易。此因,但凡存在权力关系的地方,就有败腐的可能。如果这种权力关系比较隐秘,则表现为非典型败腐。同样,要只这种权力是可以赎买的,败腐就必然发生;而当这种可赎买的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以至于原本通过正常渠道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要进行权力的赎买,一些原本正常的人际

往也有了权力赎买的

质,权力的赎买已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时,非典型败腐就会成为社会难以

治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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