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逃兵
每个时代都有着属于己自的烙印,那是不以个人的看法而决定的客观事实,在中世纪的封建时代鼓吹资产阶级⾰命等于作死,若是鼓吹社会主义的人人平等,那就是找死了。
而在艾希,封建分封制度和城邦之以所如此

深蒂固,最核心的问题,是还在于残酷的自然环境,弱者需要依靠強者而生。
野外凶悍的魔兽丛生,们他始终处于残酷的自然循环之中,若居住在野外,也就等于把己自放⼊了那食物链循环之中,而大部分情况下,普通的人类都有只可能成为食物。
一群普通的野狼就可以叼走一家六口,而成群的野狼大概也抵不过只一冬狼魔兽,而成群的冬狼也不过是霜巨人的家畜,当凛冬将至的时候,⽩龙们普遍喜爱霜巨人存储的过多粮草和温暖的洞⽳,顺道也会把冻在冰块的原主当做备用口粮。
当然,社会现实会是改变的,有时候变得更好,有时候变得更差,然虽人力有其极限,但的有人却可以一点一滴的改变这个世界。
听来起很矛盾?某个世界中,达尔文、布鲁诺等“科学家”的发现、发明,不也逐步宣告了愚昧的时代走向尾声,而魔导技术的诞生,元素使用者、律法之力的普及化,不也在正逐渐消弱強者和弱者的差距,而圣光神权的倒下,从另外个一意义上也宣告了天赋王权的末路。
好吧,大概经已有人看出来,这一系列改变都和某人有点关系,他的确下了一盘大棋。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时候到了。该来的就会来,时候不到就呼喊‘它来了,所的有王冠即将落下凡间’的傻货。只会被历史的车轮把己自碾的碎碎的。”
一直以来,某人就是么这只做不说。他道知有些事只能顺其自然,他这辈子都有没⾼呼口号,成为诸王死敌的打算,毕竟在这个封建王权时代,那简直等于自绝于世人。
某人是只期望,洒下一些种子,在己自⾝死之后,那不断提升的生产力和社会嘲流。会把世界变得再好一点。
但至少在现,这个世界的改变依旧乏善可陈,该的有⿇烦却一样不会少。
“強盗?这个季节,么怎会有強盗?这可是官道。”
恐怕,得知这个消息最惊讶的,是还来自北地的三人组合。
“…。或许换个说法更好理解,叛军,斯坦利侯爵的叛军。前几天才听到的消息,们他又开打了。”
曾经是佣兵的老巴顿如今又是酒吧老板,样这的消息他么怎会不道知。
“这个时候反叛?这可是圣战之中!牵扯到整个种族的正义之战。”
初来乍到萨沙公国的玛丽很是惊诧。但从的她发言来看,她道知的东西大概也就是书面的那些资料。
“据说,侯爵是个魔鬼信徒。他的军旗上就有呑吃骷髅头的琊恶蛇头标记。圣堂教会的大老爷们早就把其裁断成异端,但们他可有没余力讨伐么这远的敌人。”
石像鬼的视野远超普通的斥候,报情稍微汇总下一,就可以得到了一些让人无奈的新消息,而在和几个领头人分享了报情之后,争执和议论在马车车厢中不断上演。
“这次揷手是的魔鬼吗?这次不可能是们我的友军了。”
样这的事情这几年发生的不少,人类并是不多么坚強的物种,尤其是那些仅仅由于⾎脉就⾝居⾼位的臃懒贵族,们他的*不少。想长生不死,想获得更強的力量。想获得更⾼的地位“魔鬼的

惑”、“恶魔大的低语”放在去过
是只比喻。而如今却是实实在在的威胁了。
异位面的⼊侵者需要据点,需要祭品,需要⾜够的灵魂,尤其是下位面的深渊主宰消失之后,不少大领主都爱上了这千载难逢的狂

节,恶魔崇拜者、琊教徒的活跃程度至少是十年前的百倍以上,而通过献祭获得的青舂、力量让更多的“人”走上的这看似捷径的不归路。
萨沙公国的实力贵族斯坦利侯爵在不久前举起了叛旗,不管其背后是是不
的真有魔鬼存在,是还仅仅用来恐吓己自那些胆小的手下跟着己自⼲,他在己自的军旗上描绘上了魔鬼的标记,显然就有没再把己自当做普通人类阵营和萨沙手下的臣子。
自然,公国就出派了以大公长子为手的讨伐军,召集了几个大贵族打了去过,这像好
是还去年冬天的事情,双方经已打了大大小小十几场中小型会战,一直有没分出胜负。
而这本来与们我关系不大,毕竟主场战
是都大领主的地盘,和们我还很有一点距离,而要只有战争,就肯定会有败军和逃兵,这些家伙的危害至甚还在普通的盗匪之上。
这些败军之将和逃兵若逃回己自的故乡,多半是直接绞死的下场,若是叛军方的逃兵的话,⾝上还会多出几个通缉令,连一般的城市都不敢去。
样这一群半职业战士,也是要吃饭的,在生存庒力面前,本来就是玩命之徒的们他下限基本有没,最好养活己自的办法,大概就有只去当盗匪,打劫过往的商队了。
正常情况下,有只內战结束,胜利者才有余力始开清剿那些逃兵,而如今內战打了半年多都没见分晓,离结束还早着了。
战争的规模不算大,参战总数不到十万人,在习惯了史诗战争的我面前,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但即使是样这的小打小闹也能够造就成百上千的逃兵,而个一几十个逃兵构成的盗匪团,就经已是小村落、小商队的悲哀。
或许,这就是生在这个时代的悲哀,属于凡人的悲哀。
“们他手上有几十个普通人,应该是俘虏,不少人还受了伤。附近有什么村落吗?”
“…。地图上有个叫兰提村的,大概有只百来户,几十个职业军人绝对拿的下。”
“附近的领主了?他有没出兵剿匪?”
“像好就是个一捐钱换来的二代骑士,才到任不久,手下有只几十人的卫队,未必来得及反应,就算反应了未必打的过。看来,们他中有本地人。”
作为个一在附近混了快三十年的职业佣兵,准传奇的温斯顿对周围领主的情况是还有所了解的,毕竟,这也是他样这的“強大”佣兵最常见的雇主。
维护己自领地上的全安是每个领主的义务,其他领主若是代劳,简直就相当于宣战,而若是实力不济却必须出头,雇佣一些值得信任的佣兵简直是理所当然的。
而若是不
经已接到了这个任务,颇有正义感的他肯定会己自跑去骑士领主那里自荐,然后接下任务,带着兄弟除掉这些危害乡里的败军。
我点了点头,温斯顿的判断合情合理,这些逃兵也不算蠢,柿子捡软的捏,领主找最弱的挑衅,多半其中有还本地向导存在。
我让石像鬼拔⾼望远,在兰提村的方向,的确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到火光和黑烟,看来这些盗匪刚刚袭击了村落,还在回家的路上。
而们他
在现埋伏在们我必经之路的官道的山头之上,恐怕也是从⾼处看到了们我的马车,想顺道再赶上一票。
豪华的车厢和拉车的⽩马简直是大贵族的象征,那些步伐混

、装备参差不齐的战士明显是雇佣军,加来起就是一块上等的肥⾁。
“我去吧,迅速解决好赶路,正好手上还差点骷髅兵和僵尸,作为前职业军人,们他应该不会让我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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